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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起 农村地区骑行不戴头盔将进行处罚 28,220 2023年02月07日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农村地区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约为30%,近两年,仅有19人因佩戴头盔受到保护,尚未真正形成守护效果。”2月3日,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保民介绍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农村地区安全头盔佩戴率提升为切入点,同步开展“千路万盏”视距提升、隐患整改效果提升、路面行车秩序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五大提升行动”。

农村头盔佩戴提升行动中,将结合市、县城市地区治理经验,重点向农村地区拓展,采取“村居管、乡镇抓、县区推、交警查、市级考”工作模式,加大农村地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力度,依托“雪亮工程”视频专网实时统计,力争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各乡镇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70%以上、90%以上、100%。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每月通报头盔佩戴率和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伤亡情况。3月份起,加大警力投入,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人员阶梯性采取警告、罚款20元、扣押车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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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梁水镇镇:骑行不戴头盔者将进行信义扣分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1月30日,我们在全市第一个召开高规格的镇级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会议,在全镇全面推开安全头盔佩戴专项治理工作。”2月3日,东昌府区梁水镇镇党委书记盛颖鹏,在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盛颖鹏表示,梁水镇镇现有108个村、7.5万名群众,部分群众文明出行的意识还需提高。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该镇利用村村响、微信等方式,开展以案说法,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分析未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形成了“铺天盖地、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的意识。组织排查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安全头盔底数,形成工作台账。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作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开展宣传,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不出村、不上路。结合“信义+乡村治理”改革,对不佩戴头盔出行人员进行信义扣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在农村大集等人车流集中时段,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纠,共劝导群众1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