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徐青
2月17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经过承办法官梁怀敬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围绕房产继承、房屋登记历经5年提起的5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事情是这样的。涉案房屋为原告许某某父亲南某甲所有,原告10岁左右时父母离婚,由其母抚养长大。2018年,南某甲身患重病,其侄子即被告南某及其哥哥南某乙及第三人进行照料,南某及南某乙曾垫付医疗费并代偿房屋按揭贷款,原告亦曾去探望、照顾。
南某甲因病去世后,原告发现涉案房产转移到被告南某名下,原告与其奶奶赵某某一家发生激烈冲突。赵某某依据南某甲的遗嘱起诉许某某,诉求继承除诉争房产外的聊城市光岳花园的一套楼房。许某某认为遗嘱系伪造,申请对遗嘱进行鉴定。
东昌府区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均以鉴定难度大为由将该案退回。该院据此驳回了赵某某的诉讼请求。随后,许某某提起法定继承纠纷、不当得利纠纷、虚假登记纠纷等共五起案件,还曾到公安机关控告、到有关部门信访等,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23年,原告许某某以被告南某乙冒充南某甲将涉案房屋过户至被告南某名下再次起诉被告南某、南某乙、第三人赵某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虚假登记纠纷。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仔细研究案情,查清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实质,查阅相关案件材料,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多套调解方案,从情、理、法多角度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律师多次做自己当事人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承办法官的调解意见,当庭撤回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起诉,最终确定被告出售的本案诉争房屋的相关权益归被告所有,聊城市光岳花园的一套房屋归原告许某某所有,被告在南某甲去世后偿还的贷款及为南某甲垫付的医疗费不再向原告追偿,南某甲的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养老金余额归原告的奶奶即第三人享有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