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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系统漏洞盗取平台佣金获刑 45,292 2024年02月01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希玉 孙文达) 一边是诱惑,一边是理智。当诱惑占了上风,欲望变成行动,那走的会是一条可怕的路。1月29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赵某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平台代理人员。2022年9月份的一天,赵某利用公司平台的系统漏洞,向平台发起545笔提取佣金申请,每笔90元,盗取平台佣金49050元。赵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公司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赵某系自首且主动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利用网络系统漏洞犯罪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型犯罪,多发生在年轻人身上。被告人赵某自认为不会被发觉,没有抵住诱惑,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在较短的时间内频频提取佣金,符合秘密窃取的客观特征,构成盗窃罪。

“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否则将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官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