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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职融通,架设成才新桥 79,314 2025年11月25日

□ 张英东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在市域范围内实现互转。

这是山东省在深化教育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上迈出的关键一步,不仅系统构建了普职融通的制度体系,更以“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为原则,为高中阶段教育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灵活性。

长期以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存在着普职分离的“双轨制”困境。一旦学生在中考后选择了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就如同踏上了两条平行、难以交会的轨道。中职学生若发现自己的学术潜能,想要转向普通教育“没通道”;普通高中学生若发现自己更适合技能型学习,转向职业教育也面临重重障碍。这种刚性分割不仅限制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山东此次出台的《办法》,正是要打破这种无形壁垒,在普职之间架起一座互联互通的“立交桥”。

这座“立交桥”的设计体现了高度的科学性与人文关怀。在时间节点上,政策为中职转普高设置了高一学期末两次机会,为普高转中职提供了三次申请机会,充分考虑到了学生的适应期与选择权。在实施程序上,从以中考成绩与平时成绩作为考核基础,到市级统筹命题、公示审核等环节,确保了过程的公平透明。特别是“相同直认、相近可认”的学分认定原则,以及《普职互认课程目录与学分换算指南》的制定,直击学分互认“缺依据”的核心痛点,为学生的顺利流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举是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多元,既需要学术型创新人才,也需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让更适合动手实践的学生尽早接触职业技能培养,让学术潜质突出的学生获得深化理论学习的平台,是实现“人尽其才”的理想路径。山东的探索,正是通过制度性安排,承认并支持这种差异化的成长需求,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