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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清理东昌湖水域内私人设施物品的通告 2022年07月26日

东昌湖水域内私人设施物品所有方:

按照职责范围划分,我公司负责东昌湖景区水域的管理维护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东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复审提出的整改意见,需限期对东昌湖水域内停放的设施物品进行清理。我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聊城日报发布了《关于东昌湖水域内私人设施物品清理的通告》,要求限期自行完成私人设施及相关物品清理。目前,通过巡查发现东昌湖水域及周边辖区内仍有以下来历不明的私人设施物品逾期未清理:①湿地岛园区中湿地岛北侧水域停放的船只、湿地岛北侧板房屋内物品、湿地岛东侧2处房屋及屋内物品等;②原小堤口陆域停放的餐饮船只;③摩天轮北侧水域内水上四合院;④原江北水寨南侧水域水上四合院;⑤原江北水寨北侧水域船只;⑥西关码头附近船只;⑦“琴湖”水域湖面(镜明路以北区域)船只;⑧水车园相关设备及构筑物;⑨公司辖区内其他私人及物主不明物等。上述设施年久失修、破烂不堪、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且未与我公司对接手续。根据东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景观标准和下阶段建设需要,须对该批设施物品进行清理。

现公开告知,请以上设施物品所有方尽快与我公司联系,于2022年8月5日前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8月15日中午12:00前自行完成清理。

逾期未进行资产权属主证、未自行清理的,我公司将按无主物对待,于2022年8月31日前依照相关程序对该批违规占用东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船只、船台、设施等物品进行清理。届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以及清理费用等均由设施物品所有方承担。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635-8261019 15864938580

联系地址:摩天轮东侧2号楼2楼资产管理部

聊城江北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