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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汇聚“最美”精神,再铸检察荣耀。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全市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日前,我市启动了第二届聊城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全市检察机关推选的2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聊城最美检察人。目前,“聊城检察”“掌中聊城”“LCTV直播聊城”微信公众号均已开通正式投票通道。本报现对20名候选人的事迹进行集中刊载。敬请关注。
史晓磊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从检21年,史晓磊一直坚守在刑事办案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重特大案件300余件。
她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聊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最高检“检答网”专家组,全省重罪检察人才库。
办案时,史晓磊注重构建严谨的证据体系。她办理的钟某某故意伤害“零口供”案,极尽补充侦查手段,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张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体系庭审质证被全省公安系统作为观摩学习的典范,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赞扬。她撰写的田某某故意伤害案审查报告获评全省优秀审查报告。
她牵头制定并下发《市院员额检察官分包基层院涉黑恶案件职责规定》,先后分包指导4个基层院扫黑除恶工作,还被指定办理了董某某等28人涉黑案件。她根据办案经验,在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家访谈节目中,以案释法推动和宣传新法适用。
她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精准办理和指导办理了多起生态环境案件,被多个部门联合评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牛贵川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许正义以初心,为公正而跋涉。从检16年来,牛贵川始终奋战在刑事执行检察一线,先后被评为全国特赦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减假暂检察先进个人、平安聊城建设先进个人;入选检答网解答专家组、全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刑执业务人才库;荣立三等功一次。所在部门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秉初心志,向远山处行。他在监督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行动中查办的董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监督一案成为我市监督纠正的首例决定不当案件。在探索巡回检察全流程、全环节、全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基础上,他总结出的“六注重”工作法受到省院认可。
持正义剑,耀职业信仰。他敏锐发现监管场所一起犯罪预备线索,破除重重压力及时监督立案,全程引导侦查,做精做实证据,依法定罪查处犯罪人员。他办理指导的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件、全省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十大业务教材案例、最高检案例选编。
点温暖灯,抒为民情怀。他协调为在押人员子女落户并办理社会低保、针对事实孤儿社会保障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工作流程、清理归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130余件,价值50余万元。
王克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坚持忠于信仰,信仰激励成长。从检8年来,王克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守民事检察一线,协助办理的千余起案件无一错案,3起案件获评全省优质案件、全省民事检察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和解典型案例;6次立功受奖,先后荣获市最美巾帼奋斗者、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省优秀检察辅助人员等称号;创新打造的《克克聊民法》获评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她用办案视角“亲历”百姓维权心路,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协助办理涉农案件400件,支持农民工讨薪300余万元,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她始终把公正作为提升办案能力的落脚点,提请办理的周某宅基地纠纷一案,省高院采纳全部抗诉意见并予以改判;协助办理的张某与臧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和解典型案例。
她以“人和”为旨归,将百姓纠纷多发频发领域进行归类定制。办理的莘县某布匹行因线路老化失火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和解典型案例。
她创新打造《克克聊民法》品牌,发布《克克民法剧场》135期、录制《民生话民法》135期,市经济广播频道录制《克克聊民法》《跟我学民法》104期,聊城晚报连载《克克聊民法》36期,新媒体相关阅读量近4000万。
申长森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
申长森同志长期扎根扶贫一线,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为民情怀。
2015以来,他连续四次担任“双联共建”驻重点村“第一书记”。担任“第一书记”的7年间,他帮助3个省级重点软弱涣散村、省级贫困村建成农村基层党建先进村和脱贫攻坚典型村,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担当作为先进典型,聊城市优秀共产党员、聊城市“四德”先进模范;荣立三等功5次;连续6年被评为聊城市“优秀第一书记”,并被推荐为全国扶贫先进个人候选人。
在崔庄村担任“第一书记”期间,他完成包括崔庄村在内的9个村庄25公里道路的硬化任务;修建28个关系全体村民的民生项目;投资300余万元建设覆盖全村1000余亩农田的灌溉系统。帮助崔庄村从省定贫困村一跃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村、全省精神文明村。
在曹家庄村,他积极引进山东引领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全力打造“江北游学第一村”。他参与引进的现代仓储物流公司,总投资近5亿元,有效拉动了产业链发展,解决了周边群众就业难题。他大力引导村民建设新型温室大棚,实现种植业的转型升级,帮助曹家庄村获评山东省“干事创业”先进支部、全省农村发展核心村、全国旅游发展重点村、省级森林村。
侯君霞
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第一检察部主任
从检27年,侯君霞先后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检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嘉奖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秉持忠诚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她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会仔仔细细地审查,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反复推敲,确保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她所负责的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连年在全市年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勇于攻坚克难,确保不枉不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积极带领本部门人员迎难而上,优化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取得良好成效。在办理左某某、高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她与承办检察官深入分析案情、精心审查证据、积极引导取证,使案件从开始的9名犯罪嫌疑人追加到20人,最终法院判处各被告人8个月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坚持孜孜以求,勇于开拓创新。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实际,她建议设置速裁办案团队,并实行“五集中”办理模式,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马彦霞
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先进集体促成长,楷模榜样指方向。能在东昌府区检察院这个有着优良传统和辉煌荣誉的先进集体工作,马彦霞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
身处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白云、念以新两位全国模范检察官的指导与帮助下,她已真正融入了这个人争有为、事争一流的集体,政治、业务渐趋成熟。
从检20年来,马彦霞入选了山东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先后获得聊城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东昌府区“最美巾帼奋斗者”、“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
精益求精践行检察使命。她办理的许某某等16人涉恶案、郑某某等13人涉黑案、聊城市首例校车超载案、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等4起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她办理的全省首例诊所涉疫情案,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被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六部门评为典型案例。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她舍小家顾大家,五年来未歇过一天公休假、未休过一个完整的周末。而且,她还是扫黑除恶工作团队唯一一名女检察官。多年来,她顺利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件。
孙德义
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从检10年以来,孙德义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连续多年年度考核优秀,先后荣获山东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山东省优秀辩手、聊城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入选全省侦查监督检察人才库、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和聊城市法学会法律专家人才库。
参加工作以来,孙德义共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案件600余件,多次被省、市院抽调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局挂牌督办专案,所在团队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团队,办理的杨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办理的崔某某诈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工作中,他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他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份,立案监督1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0余份。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他充分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法律援助9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教13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林静
茌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科员
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林静始终胸怀事业,以党性为后盾,以责任为动力,在情与法的考验中书写着忠诚人生,用青春和汗水践行初心与使命。她以“勇立潮头唱大风”的担当和魄力,连续3年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以忠诚践行初心,勇当对党忠诚的明白人。她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承发扬党员讲政治、讲学习的优良传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以专业引领敬业,勇当品行高尚的示范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她主动请战,开展社区巡逻、隐患排查、民生供应等工作。积极组织做好职级套转工作,完成了对31名干警的职级套转,并按要求做好12名干警的职级晋升工作。
以实干担当使命,勇当业绩突出的实干家。她先后在职务犯罪预防局、宣传科、人事科工作,撰写工作调研报告、信息100余篇。
2012年,她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选拔进入山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宣讲团,至2018年共参加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宣讲近百次。
李成龙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心之所向,行而不辍。从检12年,李成龙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山东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入选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个人嘉奖3次。
心之所向在群众,笃行司法为民。立足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是他日常工作的主基调。他不断优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民事检察工作方法,形成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助力行政纠纷“案结、事了、政和”。
心之所向在公益,笃行多赢共赢。李成龙经历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全过程。他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贯穿始终,务求公益保护取得实效。他办理的督促整治大运河国家重点文物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心之所向在专业,笃行精进素能。在省人民检察院多项业务竞赛中,他两次获得业务能手,两次获得业务标兵。他多次参与办理上级检察机关的专案活动,在重点案件、疑难案件中锤炼专业能力,并将其运用到检察业务实践中。李成龙办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自2017年以来,他办理的案件连续6年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张有颖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砥砺奋进笃行致远,多岗历练坚守初心。从检十余载,变化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践行检察使命的初心。她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临清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辩论奖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
以忠诚履职之心强素能。她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心钻研检察业务,精益求精办理案件。她办理的6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她以脚下生风、心中有暖的办案姿态,传递司法温情,主动践行了一名检察官惩恶扬善的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担当作为之心强监督。她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立足检察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她办理的孙某某盗窃、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监督案件。
以为民公仆之心护公益。在参与办理聊城市首例涉及食品安全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齐某某、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时,她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回应了人民诉求和期盼。
王平远 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从检10年来,王平远始终坚持以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履职尽责,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冠县劳动模范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系全省“检答网”案件管理业务专家组、法律政策研究业务专家组成员;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借调、协助参与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
聚焦主业,做案件管理的“专业人”。他精准开展监督管理,多次参加省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助推办案系统应用,多次就系统应用、案卡填录等进行培训。他参与的《卷宗制作标准化》被原山东省质监局立项为“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并顺利结项。
深入调研,做检察研究的“有心人”。他撰写的调研论文多次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论坛中获奖,多次承担省检察院、市法学会理论研究课题。
爱岗敬业,做学传帮带的“教书人”。王平远曾到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做业务分析研判专题讲座,并多次到市检察官培训学院就统计系统、流程监控系统、未检系统等进行专题授课。
张思强
冠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从检13年来,时光见证了张思强在技术岗位上的奉献精神,也见证了他在业务岗位上为民服务的忠诚担当。他先后荣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民行业务能手、冠县第五届道德模范、冠县改革创新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在检察技术岗位上,他肩负服务保障的职责,做好检察工作的“贴心人”。在别人认为工作头绪多、不易出成绩的技术岗位上,他尽职尽责,一干就是7年,先后为各业务部门提供电子证据技术支持200余次,参与完成20余项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及时解决各类系统、设备问题3000余次,参与保障各类会议400余次,获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在公益诉讼岗位上,他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他坚持“维护公益,敢于担当”的工作理念,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119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或处罚污染企业10家,复垦土地65亩,追缴国有财产600余万元。2020年以来,他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3件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连伟
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17年,历经办公室、公诉科、第二检察部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人专办”等多个岗位,连伟一直在曾经梦想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她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莘县十大杰出青年、平安莘县建设先进个人、十佳检察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入选山东省未检办理死缓二审案件人才库、聊城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她所带领的团队获得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办理案件容易,办好案件不易,办成精品案件更需要多方的配合与努力。”从事刑检工作以来,连伟善于透过案件寻找可以打造精品的点。她办理的5件案件先后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和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惩罚犯罪不是目的,预防犯罪更为重要。”2019年,莘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全体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普法宣讲团,实现了县内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针对无法线下普法的现实情况,莘县人民检察院又以“未小来”品牌在全省率先开展一系列线上普法云课堂。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百余次。不仅如此,她和团队人员不断创新各类普法教育形式,经过两年的实践和积累,今年4月份,莘县人民检察院设计制作了“未小来”品牌LOGO,并向公众推出。
陈浩
莘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从检12年来,陈浩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门工作。
他始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勇于担当、勤勉履职,获评市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他参与办理了多起在本地有影响的重大犯罪案件,其中,他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在刑检部门工作期间,陈浩共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工作中,他坚持“小案不小”的理念,从严把握证据,认真细致审查,积极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在办理张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时,他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事项50余条,最终该案获评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也是莘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全国检察范围内获评精品。
到公益诉讼、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后,他秉持“空杯”心态,全面学习并迅速熟悉业务。今年以来,他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6件,和莘县人民检察院“青蓝”办案团队共同守护莘县的碧水蓝天,擦亮了莘县“蔬菜第一县”的金字招牌。
李冒星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从检11年,李冒星历经公诉、反贪、未检等多个工作岗位,先后荣获全市公诉业务标兵、全市未检业务标兵;入选山东省纪委机关执纪审查人才库、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阳谷县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潜心办案,止于至善,李冒星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他始终保持“勤勉笃学、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办理的邝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山东省保护妇女儿童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全省首例学前教育领域的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杨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他依法追诉1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他组织撰写了关于帮信案件的调研报告,有效打击了涉“两卡”犯罪活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他主动作为,稳妥有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成功办理了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某某玩忽职守案、某国有公司原会计张某某挪用568万余元用于网络赌球案等,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2021年以来,在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李冒星作为主办侦查员立案办理了3名公安民警渎职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
孟俊卿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从检10多年来,孟俊卿历经侦监、未检多个岗位,先后获得县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县富民兴阳劳动奖章、全市侦监业务能手、全市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未检业务能手等荣誉,被推荐入选全省未检人才库,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做公平正义的监督者。孟俊卿办理批捕、起诉、各类监督案件600余件,其中办理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办理郭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制发检察建议有力打击制售毒豆芽行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程某危险驾驶案,敏锐追诉漏犯,被作为典型案例报送省院参选。
做青春少年的保护者。她办理的多起零口供性侵案件获判。办理全市首例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时,她监督立案并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社会治理。
做检察文化的宣传者。她多次代表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演讲比赛并斩获奖项;撰写的多篇文章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刊发。
她常年深入校园、社区普法,推出线上法治课,助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从指控犯罪的公诉席,到抚慰心灵的疏导室,再到普法送法的小讲台,践行检察人的初心使命,孟俊卿一直在路上。
王珺
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以赤诚闪耀平凡,以奉献守护期盼。从检9年,王珺先后获得聊城市优秀青年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控申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控申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以精诚敬业,做群众的“暖心人”。为急需医药费的交通肇事被害人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远在百公里外的申请人送去救助金;为无人赡养而申请支持起诉的范某某办理司法救助……王珺打破司法救助领域重刑轻民的理念,填补了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领域司法救助的空白。
以满腔热忱,做品质控申的“排头兵”。她秉持业务立身强素能,苦练岗位技能,到岗半年便获得山东省控申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成立信访专业办案团队,强化诉源治理,信访积案逐年减少,无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极端访;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东阿检察版“党代表工作室”,创新构建“1+3+N”服务体系,延伸检察职能,全方位响应群众诉求。
以履职创新,做矛盾化解的“多面手”。她准确研判信访维稳态势,首创“调解+听证+救助+回访+建议”的“一体四维”工作法,做到“调解解结”“听证解疑”“救助解困”,推动10多件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解决,相关工作做法在《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刊物刊发。
宋伟
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18年来,宋伟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第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法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苦练本领,力求极致办铁案。宋伟共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重大疑难案件300余件。在办理张某某贩卖毒品案时,宋伟提出调证意见,联合侦查机关辗转三地、取证20余人,确认嫌疑人为未成年人,并结合心理疏导引导其回归社会。最终,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勇于担当,不改初心守正义。办理最高法指定的宋某某行贿案时,在审查30余册卷宗、20余个视频后,宋伟坚持将案件定性为单位行贿,面对知名律师,她的示证条理清晰、辩论有理有据。最后,控辩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并获法院支持,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公平正义。
心系百姓,人文司法显柔情。她致力于保护县域品牌产业,设立了“阿胶品牌保护检察服务站”,带领经济犯罪组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被确定为“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她撰写的《东阿县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研报告》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调研报告。
王娇娃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14年,王娇娃始终秉承“要干就干到最好”的初心,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践行检察官的信仰。
2008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她用工作作表率、用执法为群众、用铁案表决心,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既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更赢得当事人的认可。
14年的拼搏奋斗,让她从非法律专业入职成长为全市检察系统的“优秀办案人”、扫黑悍将、检委会委员,同时也收获了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聊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优秀办案人、政法维稳工作暨平安高唐建设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
扎根一线,勇于担当,不仅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更要让案件放射出正义的光芒。2013年以来,王娇娃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其中不乏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中,她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心系群众,尽心尽力为群众提供有温度、有质量的检察服务。
她立足“打击犯罪、服务社会”两个大局,主动请缨办理了一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并通过办案探索性提出“十个一律”办案工作机制,让黑恶犯罪案件办理有章可循。
马长英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铁骨柔情担道义,不忘初心践使命。从检9年来,马长英始终坚持严谨细致、担当为民,以实际行动彰显巾帼风采。她先后获高唐检察院先进个人、县政协优秀政协委员、市政协系统“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聊城首届“最美政协人”等荣誉。
坚定不移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持扎根办案一线,依法高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60余件,均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无一错案。她办理了高唐县院第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0万元。
坚定不移做为民司法的“践行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她,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总想着尽自己所能为百姓解忧。她接待当事人来访120余次,办理息诉案件20余件,帮助5名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均将“热情、耐心、公正、阳光、快捷”准则贯穿工作始终,让申诉人时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政府的温暖。
坚定不移做法律阳光的“播洒者”。她在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高唐县首个委员个人工作室——“有事好商量”马长英委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她制定了委员工作室与检察业务部门联络对接办法、与镇街委员联络室联络工作机制,让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进一步融合,真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