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聊城市2025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聊城市级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聊城市级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应当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应当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一)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热心人民监督员工作;
6.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选派。
(二)选任限制条件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任期
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案件、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首先,扫描“人民监督员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其次,登录聊城市司法局官网(网址:https://sfj.liaochen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点击“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下载、打印并填写《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自荐)报名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报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同时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所获表彰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证件照(3张)及照片电子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情况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无违纪情况证明。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常住地所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以上报名材料。申请担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应当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聊城市司法局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市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3.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区域内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县(市、区)司法局完成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材料统一汇总报市司法局核查。
(二)考察。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三)公示。聊城市司法局官网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缺额从考察合格候选人中递补。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聊城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在聊城市司法局官网公布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四、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聊城市司法局地址:东昌府区兴华东路17号聊城市司法局205,联系人:杜春,联系电话:0635-2990051
东昌府区司法局地址: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东昌府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3239办公室),联系人:庞蒙,联系电话:0635-8419115
茌平区司法局: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西路491号,联系人:李兆阳,联系电话:0635-4275178
临清市司法局:临清市后关街148号临清市司法局203办公室,联系人:厉荣新,联系电话:0635-2351609
冠县司法局: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21楼2109室,联系人:杨传玉,联系电话:0635-5281260
莘县司法局:莘县东鲁街道伊园街135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0635-7390628
阳谷县司法局:阳谷县谷山中路90号阳谷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308室),联系人:石岩森,联系电话:0635-6216051
东阿县司法局:东阿县曙光街与齐南路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东阿县卫健局)院内7楼708室,联系人:徐宪彤,联系电话:0635-3276158
高唐县司法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1311房间,联系人:张露,联系电话:0635-395822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本公告由聊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