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明华
《旧唐书》记载,贞观五年(631年),宰相马周以忠孝为根本,针对当时朝政,向唐太宗进呈《上太宗疏》。这篇奏疏折射出中国古代以孝治国的传统策略,凸显了孝道在国家治理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上太宗疏》中的以孝治国主张
《上太宗疏》以忠孝为主题,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谏议:
1.敬奉上皇,彰显孝行
马周在奏疏中首先提到,太上皇居住的大安宫规模狭小,且位于皇城之外,而太子东宫却在皇城之内。他认为,这可能引起藩属使节和四方百姓的非议,建议扩建大安宫,以彰显孝行。他还批评太宗皇帝远离太上皇前往九成宫避暑:“然则太上皇尚留热所,而陛下自逐凉处。”认为这有违孝道,规劝他调整九成宫行程,以尽孝养。
这两项谏议看似是对家庭伦理的维护,实则蕴含着深邃的政治智慧。孔子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孝是道德根基与社会教化源头,既能维系家庭和谐,也是贤君治国之道。皇帝的孝行示范效应显著,君主若不能以身作则,便难以教化万民。倡导孝行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巩固统治者的执政地位。
2.废除世袭,以全其代
针对宗室功臣世袭封国政策,马周在疏中引用尧舜子孙不肖的历史教训,指出世袭制或致庸才当政、祸国殃民。他称:“则以尧、舜之父,犹有朱、均之子,倘有孩童嗣职,万一骄愚,兆庶遭其殃,国家受其败。”他还援引汉光武帝“不任功臣以吏事”之例,认为此乃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宗室子孙昌盛的良策。
传统的忠孝观念强调上酬祖恩、下荫子孙,孟子亦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世袭制未必能保证子孙贤能,子孙不肖甚至可能祸国殃民。因此马周说:“臣谓宜赋以茅土,畴其户邑,必有才行,随器方授。”他建议仅赐予功臣封地食邑,待其子孙成年后再依才授官,他认为这是能让宗室功臣“终全其代”的最好办法。
3.祭祀祖先,教化百姓
马周疏曰:“臣又闻圣人之教化天下,莫不以孝为基。”并引《孝经》之言:“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这里讲的是孝的更高境界,即没有比在祭天时将祖先与天帝一同祭祀更为重要的了。马周对太宗皇帝自登基以来未亲自主持宗庙祭祀提出质疑,认为此举可能对后代产生不良影响。
祭祀是儒家孝道思想的重要体现。皇帝亲自祭祖不仅是礼仪问题,更是向天下人展示“敬天法祖”的态度。如果皇帝连祭祀都不愿亲身参与,百姓将怀疑其是否真心重视伦理。马周认为,祭祀不仅维系帝王与祖先的联系,还能让百姓感受到皇帝的孝心,进而起到教化百姓、赢得民心的效果。
4.以廉为忠,扬清激浊
在奏疏中马周还言:“臣又闻致化之道,在于求贤审官;为政之基,在于扬清激浊。”他认为,选拔官员务必慎重,唯有贤德之人方可任用;他强调管理官员既要表彰清正廉洁,又要惩治贪赃枉法。他还谏议,对于只有一技之能却无贤德之言的人,不能授予官职。
儒家思想认为,“孝”与“德”、“德”与“廉”、“廉”与“忠”紧密相连。《孝经》称:“以孝事君则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道不仅限于家庭,还应通过“移孝作忠”转化为对国家的忠诚。《大学》云:“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官员的忠诚不仅体现为服从君主,更在于清正廉洁和奉公守法,廉洁乃忠诚的道德底线。
马周以孝治国思想的影响与价值
马周的谏言看似“家长里短”,实则言浅意深,事近意远。他围绕以孝治国理念,将儒家孝道思想与政治实践紧密结合,为唐太宗呈上了一份极有价值的治国建议。在古代家国合一的背景下,皇帝家事即国事。马周劝皇帝躬行孝义、树天下楷模,大力推行以孝道为核心的道德教化,形成良好的治国风尚,为“贞观之治”奠定了基础。
马周的谏言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唐代孝道思想的法律化。在贞观初年制订的《贞观律》及之后完善修订的《唐律疏议》中,都将儒家孝道伦理纳入法典体系。《唐律疏议》将“不孝”列入首卷,为“十恶”之第七,曰:“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并明确了不孝的具体情形,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以孝治国理念的历史沿革与当代价值
以孝治国是中国古代的重要政治思想,核心是把孝道作为国家治理的原则,以强化家族秩序来维护社会稳定。其从伦理规范发展为治国之策,历经漫长历程:商周建立“尊祖敬宗”祭祀制度;汉代将《孝经》列为儒家经典,设“孝廉”科,以孝行作为选官核心标准;宋代程朱理学兴起,把孝道纳入“天理”体系,强调“修身齐家”是治国前提;明清继承“十恶”制度,对“不孝”惩罚更严。
“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彰显了家庭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石作用。
综上,马周的《上太宗疏》不仅展现了唐代以孝治国的智慧,也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治国经验,其核心思想在今天仍具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