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素娟
说来惭愧,我感觉自己已经十年没有认真阅读了。十年了,是一个什么概念?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十年,由一个刚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清新可人的文艺女青年“堕落”成为每日只为“柴米油盐”忙碌的蓬头垢面、面目可憎的中年妇女!
“腹有诗书气自华。”怀想当年,自己女大学生的形象还是蛮可爱的,气质因为诗书浸润散发着贵族气、书生气。在大学四年的中文系,足迹遍布图书大楼的每个角落,读了好多书目,像“鲁巴茅郭老曹”,像“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还有文艺理论,比较文学等。大学的图书馆,是我觉得最惬意、最舒适、最充实的“宝地”。
每每选一处临窗的座位,拿上一本《青春》《小说月报》等,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正因为热爱读书,所以现在想起来,自己的大学时光并没有白白度过。当时是做着“作家梦”来到中文系的,中途又起意考现当代文学的研究生。忙活了三四年,终于因为“懒惰”或许资质的原因,没有实现梦想,抱憾下半生啊!大四,读遍张爱玲的作品,写了一篇关于她的毕业论文;校报征文,发表了一篇“留恋学校、爱戴老师”主题的文章——《师生情缘》,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大学。
现在想来,之所以恋恋不舍,是因为自己还想自由地阅读,自在地赖在那片“不食人间烟火”的校园,这“校园情结”大概源于对书本的爱好吧。
读书的人容易陷入思考,而囿于自己的格局往往不得其解。这样容易失眠。每晚天马行空畅想未来,给自己设定上中下三条路:考上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找个城市的重点学校教书;回到乡村学校。果然,法乎中,取其下。惰性、性格使然,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乡村学校教语文。因为理想在天上,现实太骨感,落差太大,几乎抑郁。幸而当时校长慧眼识英才,委以重任——当班主任。
想起自己的求学经历,觉得给同学们读书的老师是最能给同学们带来智慧的,既显得自己博览群书,又能告诉同学们道理。于是在课堂上,每次课前两分钟都会分享一篇自己觉得质量很高的文章。,并相互交流阅读感受。或者,为了激励学生阅读,让同学们分享自己读过的好文章。我在班会上也常强调读书的重要作用,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自然会“开卷有益”,爱上阅读。
正值教育界提出“大语文”的教育思想,把阅读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语文教师应该首先作出表率,每天都坚持读书。但是,常常因为庸俗的日常而忽略了读书的美感与乐趣。
我想,现在开始重新爱上阅读,与阅读亲近,也为时不晚吧!俗话说:“好饭不怕晚!”如果真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就会抓住时间的缝隙,挤出海绵里的水,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读读读。给自己制定一个阅读的小目标:每年要读一百本左右的书,平均每周一本半。最后,让我们以宋真宗的《励学篇》作结以自勉: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
出门莫愁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