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磊
构建全周期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的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必要之举。
压实责任,强化各尽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研讨等形式;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用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帮助干部在改革发展中放开手脚、轻装上阵。
全程融入,完善伴随终生的一体推进机制。一是对年轻干部,要提醒其提高防范意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敲打,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二是对新提拔干部,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方式,上紧“纪律弦”、系好“安全带”。三是对重点岗位干部,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和监管薄弱环节,强化预防、健全制度。四是对临近退休的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和心理疏导,消解“权力变现”冲动,扎紧“权力衰减期”的制度笼子。
分类施策,健全精准滴灌的常态长效机制。一是紧抓重点群体。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于律己、规范用权等方面监督,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市廉政教育馆等资源,丰富教育方式。二是紧抓重点领域。聚焦国企、医药、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岗位,结合行业特点精准滴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建立典型案例库。三是紧抓空白盲区。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深挖违纪案件背后问题根源,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
凝聚合力,建立有机统一的高效推进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教育寓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使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机制,落实好省纪委监委编印的《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要求,精准规范开展追责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既宽容探索之失,又不搞“纪律松绑”,切实让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开手脚”。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推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激励担当等各项工作同向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NDKT202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