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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字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 2025年10月30日

■ 杨凡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首次部署“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彰显了国家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运用前沿科技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与长远眼光。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为数字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锚定前进方向、筑牢制度根基、提供行动指南。全力推进数字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为引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现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最关键的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的过程,贯穿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协同性推进的思路与方法统筹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凝聚合力开展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根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善于汇集民智、凝聚民心,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定位,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数字技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优化政府治理流程,让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是数字法治政府运行的有力保障。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在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更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加速度,政府行政的核心已从传统的“管理驱动”转向“数据驱动”,数据治理作为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与效能。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成为数字法治政府从“有形建设”迈向“有效运行”的核心依托,应从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优化数据质量管理、促进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数据法治保障、培养数据专业人才等方面入手,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数字法治政府迈向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趋势。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地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