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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分工理论的现实意义 2025年10月30日

■ 田捷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分工理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中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论题。马克思分工理论提供了理解分工问题的理论依据以及解决分工问题的指导思路。在历史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类型的分工。第一种是自然分工,这种分工起源于家庭内部,是人类分工的初始阶段,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自然经济阶段的特点;第二种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相分离而形成的分工,即社会分工;第三种是自愿分工,它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与未来的产品经济相对应。

马克思分工理论对当代研究分工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价值,其对社会经济规律的深刻揭示,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导。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异化也是促进人类进步的主要因素。马克思认为,通过分工转化的个人力量,只能靠个人掌握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才能得以消灭。只要分工不是劳动者自愿的,劳动者就会成为分工的奴役者,人们无法成为一个自由的人,无法解放自己的天性。实现人全面自由发展的途径就是消灭分工,实现共产主义。要对这样的分工和异化进行全面彻底的消灭,必须以两个条件为实际的前提。现阶段,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有足够丰富的生活必需品,不再为了生存的需要奔波劳累,贫穷不再成为阻碍自身发展的局限;另外,在生产力普遍发展的阶段,人类才能建立各民族的善意的沟通交往,全人类和谐共处,从而实现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马克思认为,具备这两个前提条件之后,才能真正实现共产主义。

在社会前进发展的过程中,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人们不再为束缚于满足生存需求而不断辛苦的付出时,完全遵从自身想法自由选择职业就能够成为现实,不再受制于社会维持正常运行发展造成的社会分工。在有序的、发达的社会中,人们可以在每个职业领域进行尝试,可以出于本心自由地进行有效选择。共产主义社会所有的生产活动都由社会进行合理的调节以及公平的分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压迫与束缚。私有制产生的剥削也不可能存在,人在社会领域中是全面的,没有设定局部的范围领域。分工属于自愿分工,消灭了异化,人成为全面的人。因此,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消灭阶级对立和私有制,消灭分工。

马克思以分工作为切入点,在人类面前勾勒了一幅社会发展的美好图景,同时把生产和交往的相互作用作为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实现人类解放的美好愿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马克思分工理论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指明前进方向,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精神动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