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个角落
——记法援工作者黄兴江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刘江 赵晓翠 荆华南
黄兴江,一名奋战在法援战线的“老兵”。
1994年初,司法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并开始试点。很快,聊城地区正式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从部队复员回到地方的黄兴江被安置到此,成为聊城第一批法律援助工作者之一。
“一年最多要受理两千多件案子,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黄兴江说。
办理案件时,他总能共情当事人的困境,运用专业知识尽其所能地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很多时候牺牲个人时间,直至案件画上句号。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法律问题。”每当听到受援人由衷地道出一声声“感谢”时,黄兴江内心就会有汩汩暖流涌动,感觉所有的辛苦与付出都值得。
杨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5月在聊城某工地干活时意外受伤,引发赔偿纠纷,维权艰难。为方便家人照顾,杨某返回西安老家就医,并于2022年3月打电话向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黄兴江确定该案属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即时受理申请,指派律师为杨某提供法律援助。
面对这起案情复杂、横跨两地的案件,黄兴江与援助律师紧密协作,突破时空壁垒:线上,高频次通过电话、视频与杨某沟通案情、答疑解惑、安抚情绪;线下,高效运用邮寄、异地协作等方式调取关键证据。历经工伤认定、司法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诉讼直至执行,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黄兴江和援助律师随时响应,精准制定策略,全程保驾护航,最终为杨某成功追回20余万元赔偿金。
案件解决后,杨某专门打电话向黄兴江表达感激之情,他在电话中动情地说:“谢谢你们,你们真好!”
2024年8月21日,杨某寄来一面锦旗,上写“心系弱势群体,解百姓之危难”两行金光闪闪的大字。
那一刻起,“用法律力量守护正义”的信念,在他心中愈发坚定。
每天早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总能看到黄兴江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
黄兴江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满腔关怀投入工作,他和同事用“铁血”守护规则的底线,用“柔情”填满法律的褶皱,让“正义”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一起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了解到当事人高位截瘫,黄兴江驱车十几公里来到对方家里,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即时受理申请,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黄兴江形成了他独有的“工作法”。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他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条,讲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遇到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他像朋友一样倾听,让当事人愿意敞开心扉讲述实情;每次给援助律师指派案件时,他都不忘将申请人的性格特点告诉对方,以保证双方沟通顺畅。
法律援助的意义从不止于“打赢官司”。工作之余,黄兴江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工地、企业、社区、学校……都留下了他的普法足迹。他还热心公益,为福利院的儿童送去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
至今,黄兴江已累计接待群众上万人次、化解矛盾2000余件、受理指派案件7000余起、收到受援人锦旗40多面,这些数字勾勒着他一心为民的生动画面。
寒暑交替,黄兴江用专业驱散阴霾,用温暖传递希望,用坚守诠释初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聊城好人”“聊城和谐使者”“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是社会和组织对他的肯定。
“我只是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普通一员,个人的力量有限,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和所有同事的支持与配合。”黄兴江表示,荣誉是肯定,更是照亮前路的灯塔,他将和法律援助同仁一起,继续用专业与温情传递更温暖的法治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