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黎花儿借给同学六万元,说好一个月就还,可都过去一个半月了,同学连句客套话都没有。黎花儿有点“好面儿”,眼瞅着这个月没钱还信用卡了,也不好意思催同学还钱。
隔壁老王为黎花儿出了一个主意,“你把这债转给我吧,我跟你同学不熟,可以直接要钱”。
黎花儿两眼一瞪,说:“还可以这样做吗?”
老王说:“听我的。”
黎花儿给同学发了一条短信:我欠老王的钱,我把你欠我的这笔账转给他了,你直接把钱还给他就行。
同学很快就回了信息:凭什么?我又没跟他借钱。你俩的事,我不管。
黎花儿跟老王说:“你看,钱没要回来,人还得罪了。”
老王说:“这是给她通知,不是与她商量,不用管她是否同意。”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点评
黎花儿转让债权给老王,需要同学同意吗?民法典规定,不需要。
债权让与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法律行为,其成立的条件包括:
一、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其是否具有可让与性,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
1.约定。如果双方签订该债权债务合同时,约定该债权不能转让,那么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该债权不能转让。这里的“不能转让”不是指转让后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而是说由转让债权而造成的损失,债务人可向债权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金钱债权让与的法律效果,即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当事人之间“不得转让”的约定,只要债权人把债权转给第三人,债权让与即告成立。只是,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债务人可以就债权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向债权人主张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非金钱债权,比如劳务债权,如果第三人知道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那么,即使债权人转让债权,也不发生让与后果;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双方的约定,那么,即使约定不得转让,只要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则债权让与成立。
2.法律规定。比如赡养费请求权、抚养费请求权、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都不能转让。
3.债权性质。比如基于人身信任而签订的委托代理、竞业禁止等不作为债权,都不能转让。
二、债权人跟第三人达成合意,债权让与就成立了,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通知债务人后,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就算债务人不同意,也必须按照债权人的通知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另外,债权转让的,从权利一并转移,比如担保物权、抵销权、抗辩权等一并随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且基于该债权而使得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权利的,债务人可向第三人主张。同时,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