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细节让一件旧案“峰回路转”

本报记者 孙克锋 本报通讯员 杨洋

高唐县姜店镇村民彭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走入“绝境”的诉讼路,现在竟然奇迹般迎来曙光。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

当时,邻村的孟某欠彭先生一笔借款,一直找各种理由不还。无奈,彭先生提起诉讼。

2019年4月,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决孟某偿还彭先生借款本金7.5万元及利息。后彭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孟某的一栋二层楼房。

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洪某拿出该楼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无奈之下,法院终止了彭先生的执行申请。

“这房子一直是孟某住着,怎么就成了洪某的房子了?”彭先生越想越憋屈,却“讨债无门”……

两年后,高唐县司法局组织的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彭先生了解到法律援助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他来到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

彭先生年逾六旬、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来源不稳定,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君燕,当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王芳作为案件承办人。

2022年1月6日,王芳和彭先生见了面。之后,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

王芳发现,洪某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理由为“继承”。

顺着这条线索,王芳又调取了洪某父亲的死亡销户信息,显示洪父不是姜店镇人。这就说明洪某的土地使用权证有问题,案件迎来转机。

“彭大哥,我建议你再行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洪某的土地使用权证,以恢复执行案件。”王芳拨通了彭先生的电话。

“好啊好啊,都听你的!”彭先生也是没想到,这笔“陈年老债”竟然又有了转机。

在王芳的代理下,立案十分顺利。

4月18日,彭先生将一面写着“法援惠民生 热情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张君燕和王芳的手中。

“其实案子明天才开庭,欠款还没有偿还到位,没想到你今天就来送锦旗了。”面对这面锦旗,王芳一时没反应过来。

“洪某收到传票后,他家亲戚就找俺说还钱、调解的事。俺能不感谢你吗?”彭先生向王芳解释。

“这都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应该做的。法律援助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只要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愿意贡献绵薄之力。”王芳说。

2022-04-28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11180.html 1 一个细节让一件旧案“峰回路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