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中可填报两个志愿
公办民办学校不受限制
本报讯(记者 刘敏)4月27日,记者从聊城市教体局了解到,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报考“一城四区”辖区内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不限制公办、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
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学校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与去年相比,今年“一城四区”只招收第一志愿的普通高中由5所变为4所,聊城四中今年不再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指标生分配政策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
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聊城二中均分配指标生。从今年初一新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聊城市教体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另外,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所在地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