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对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算起来,姥姥走了14年了。我记事时,爸妈已经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第一步,可是在城市落户的第二步却迟迟不能落实,他俩东奔西走,做点小生意,孩子由谁照顾成了问题。这个问题,由姥姥一口应下后,便不再是问题。
那时,是真穷。可姥姥来了后,院子里竟有了红花绿叶,生机勃勃。她在院子里种了丝瓜,嫩的丝瓜成了汤,老的丝瓜能刷碗。她还养了几只鸡,我去地里抓豆虫,拿回来给她喂鸡。我去河里抓河蚌和田螺,她用辣椒炒了,我们便有了一顿肉。下了雨,我去树林里捡些鸡腿菇,于是我们就有了一碗蘑菇汤。
我小时候很调皮,村林山野,尽情撒欢,上山下河,无所不敢。这可苦了姥姥。有时,她气得不行,想打我还追不上。我站在墙头上,愤愤地想,哼,就好像你追上我就舍得打我似的。
姥姥个子不高,很瘦,可是力气不小。她不识字,嫁给姥爷后,不管去哪里,她都以姥爷为中心,后来有了孩子,她便以6个孩子为中心。她活到80岁,一生都在忙碌,去世的那一年,还惦记着她的一个外孙女,她总觉得那孩子过得不好,是自己的错。我很想告诉她,姥姥,不是您的错,您本无需照顾我们,可您这一生都在为别人活着,如果有来生,希望您更多地为自己而活。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点评
姥姥对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吗?民法典规定,仅特殊情况下有。
特殊情况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外孙子女为未成年人。第二,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父母无力抚养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不能满足子女合理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第三,姥姥有负担能力,能以自己的财产满足自己和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理需求后仍有剩余,才可以再行负担孙子辈的需要。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