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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本报讯(记者 于新贵)5月11日起,聊城市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投诉举报。

聊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在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中,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聊城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635—8321621)。在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聊城市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聊城市民政局接到举报后,将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至有关部门。

非法社会组织应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5-16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11905.html 1 聊城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