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疏忽大意 路人见财起意
如此盗窃案 警方有话说
本报记者 赵艳君
车主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拔钥匙,两名“路人”见财起意实施盗窃并低价转卖,警方连夜抓捕及时追赃挽回损失。一起简单的盗窃案,让民警感慨颇多。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
5月8日10时许,莘县公安局张寨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遍寻之后依然无果。细问之下,民警才了解到,因为疏忽大意,李女士停放电动自行车之后,忘记将车钥匙拔下来。
接警后,莘县警方迅速启动小案快破工作机制。办案民警通过查看被盗现场的周边视频监控,仔细研判比对,发现两名驾驶摩托车进出该小区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嫌疑人之后,民警继续循线追踪。接着,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并连夜展开抓捕。
迫于压力,嫌疑人李某、王某分别于5月8日19时、5月9日早晨6时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因见电动自行车钥匙未拔,见财起意遂实施盗窃,并将电动自行车低价转卖给了某村王某臣的违法行为,张寨派出所民警继续深挖线索,及时追赃挽损,于9日上午将收购赃物的王某臣传唤至派出所。
目前,嫌疑人李某、王某、王某臣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民警将追回的被盗电动自行车第一时间返还受害人。
投入大量警力并几经周折后,一件盗窃案最终得以告破,但警方想要给大家提醒的还有很多。
事实上,今年以来,莘县警方连续破获多起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汽车“拉车门”被盗案,甚至还有车辆因骑错被寻回的事件,究其原因,多是“马大哈”的车主,要么忘记拔钥匙,要么忘记上锁。而偷盗者,很大一部分并非惯犯,只是没能经受住诱惑,临时见财起意。
为此,警方有两个“温情提醒”想要送给车主和见财起意的路人。
对于车主而言,一定要加强防范,停放车辆后一定要及时拔掉车钥匙,并检查是否上锁。同时,汽车也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离开车辆时一定要检查车门、车窗、后备厢是否关好、锁紧,即便是在家门口或人群聚集的场所,也不要掉以轻心,以免让不怀好意的人惦记,只有自己上心,外人才不会有机可乘。
对于“心怀不轨”的路人,警方提醒说,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记得不义之财不可取,即便有“好事”从天而降摆在面前,也不要心生邪念。最为关键的是,自己因一念之差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只要车主及时上锁,路人少些贪念,就能节省大量警力,把有限的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5月14日,提及诸如此类的盗窃案件,办案民警言语之间满含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