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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政策托起群众“安居梦”

本报记者 刘亚杰


“本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硕士学历补贴350元/月,博士学历补贴400元/月。”7月7日上午,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孙友文拿着宣传材料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段时间,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组成了工作组,走企业,进单位,逐条解释相关政策,挨个解答问题,进一步宣传好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吸引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到聊城发展,力争让我市各项住房保障政策落地并发挥作用。

“这么好的政策,我还真不了解。”在城区一家用人单位,刚刚入职的小欣说,他一个人在聊城打拼,经济压力比较大,这笔补贴可以缓解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好的政策能让外地人在聊城生活得更有底气。”

孙友文介绍,为帮助新就业无房群众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聊城市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为解决我市青年人住房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撑,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41700元,26位青年人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福利。

近年来,我市一直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为给青年人提供足够的住房保障支持,我市除了提供公租房实物保障、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之外,还于去年出台了《聊城市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分级确定。其中,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月;申请人为硕士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50元/月;申请人为博士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分别出台了各自的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均可到相关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

此外,我市正在推进《聊城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统筹推进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做好对“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工作,让更多“新市民、新青年”群体不再为住房发愁。


多了解点儿

哪些人可以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本报记者 刘亚杰


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后在聊城市直、省属及以上驻聊用人单位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不含在外地已就业又返聊工作的),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在聊城市城区(聊城市二环路内及凤凰工业园、嘉明经济开发区)和工作地城区(指市城区范围外,工作单位所属县级政府驻地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不包含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家庭)的人员不列入本办法补贴发放范围。2021年1月1日以后分户或合并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照就业时的户口簿登记为准。

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2022-07-12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15098.html 1 住房保障政策托起群众“安居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