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抢夺手机被拘
民警提醒:孩子提出要求,家长要正确引导
本报记者 赵艳君
“女孩才15岁,因为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真的非常可惜。”7月15日,提及自己刚刚侦办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夺案,莘县公安局妹冢派出所教导员徐啸不住地摇头叹息,言语之间满是惋惜之情。
7月8日晚8时许,莘县妹冢镇居民冯婷(化名)报警称,其在胡同内“遇袭”,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被一名年纪不大的女孩抢走,女孩已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
接报警后,徐啸和同事急忙赶赴案发现场进行摸排调查。通过查找附近的监控,他们摸清了女孩的行动轨迹,却一时无法锁定其身份。
随后,办案民警一边走访周围群众,一边将监控截图发送到治安微信群,希望可以借助群众的力量确定嫌疑人的身份。
这个方法很快奏效,一位居民发现图片上的女孩像是她的女儿晓锦(化名),找到孩子核实后,她才知道女儿犯下了大错。
7月9日,晓锦在母亲的带领下,一路打听到冯婷的家,当场返还手机并向对方赔礼道歉,取得了冯婷的谅解。3天后,晓锦主动到妹冢派出所投案自首,对抢夺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事后,警方查明,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的晓锦一直想拥有一部手机,多次向家人提出这个请求都被拒绝,晓锦就四处寻找“目标和机会”。
晓锦最初是搜寻路边停放的电动车,看在车筐内是否能“白捡”到一部手机。7月8日晚8时许,晓锦骑着电动车漫无目的地闲逛,行至冯婷所在的胡同时,看到她正抱着孩子散步,后衣兜里装着一部手机,半个机身露在外面。“这对晓锦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办案民警说,当时,晓锦一把将冯婷的手机抢走,迅速骑电动车逃离现场。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因为涉及未成年人,每位办案民警的心里都五味杂陈。”徐啸说。
后经莘县公安局批准,妹冢派出所对晓锦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晓锦对手机的渴望几乎达到疯狂的地步,想了很多办法都没能如愿,最终铤而走险犯下大错。晓锦的父亲经常外出打工,母亲既要忙农活和家务,还要照顾更年幼的孩子,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她的情感需求和生活需求。”案件已了结,提起晓锦,徐啸还是忍不住替她惋惜。
为此,办案民警提醒家长,要多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教育方式切忌简单粗暴,当孩子提出某种要求时,要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引导,比如鼓励孩子用劳动换取报酬等,“如果一味拒绝孩子的要求,再加上教育缺失,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