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报讯(记者 夏旭光)7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进行了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针对不同场所规定了不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聊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等作为专业垃圾单独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主城区相统一,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也可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其他的标准。
《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针对不同场所规定了不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针对住宅区,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对于公共机构,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机构应进行厨余垃圾分类;对于经营场所,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等应进行厨余垃圾分类;对于公共场所,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应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共场所应进行厨余垃圾分类,根据需要进行有害垃圾分类;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食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进行厨余垃圾分类;对于市政道路等公共区域应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