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难 仲裁来帮忙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陈茂林
“非常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真是无处申冤了。”8月12日,面对调解员谢华、李护民和郝庆军,小江(化名)再次感动得流下了泪水。
小江说,那段日子,她过得非常艰难,是东昌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帮她走出了困境。
小江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生活称不上富裕,但也衣食无忧。7月2日,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一家工厂打工。满怀希冀的她,本以为能通过双手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但不幸的是,她刚走上工作岗位便经历了一场噩梦。7月5日,对操作流程不太熟悉的小江被机器切断了手指。
在医院治疗两天后,小江出院了,其间,工厂为她支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之后,小江再也无法联系上厂方了,负责人不接她的电话,也不回她的微信。想着以后的生活,承受身体和心理双重伤害的小江感到非常无助——难道赔1万元的医药费就了事了吗?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小江想到了法律,她走进东昌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调解室,小江终于见到了工厂负责人。工厂负责人态度坚决,说小江只工作了3天,没有给工厂创造一点儿价值,发生事故是她自己的原因。小江一听,顿时气得几乎要流泪:“你们说有师傅带我,但没经过任何培训就把我安排到工作岗位上,现在我出了事,你们却撇得一干二净。”“我们已经支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再说还没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工厂负责人说。“在你们厂里发生的事故,你们就得负责。”小江说。
看到双方剑拔弩张,谢华及时劝住了。“把你们请来就是想听听你们的意见,大家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你说不管就不管了,行吗?”谢华对工厂负责人说。“你可以要赔偿,但是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吗?”谢华对小江说。经过劝解,双方稍微冷静下来。“要不要赔偿、怎么赔偿,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调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谢华说。随着调解的进行,双方的情绪缓和了很多,但对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
7月24日下午,谢华、李护民、郝庆军来到了涉事工厂,一面了解其发展状况,一面在安全生产方面出谋划策,并指出工厂在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工厂负责人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严格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也认识到应当对小江的伤情承担责任。经过沟通,工厂负责人决定再赔偿小江10万元钱。小江接受了对方的赔偿。
一桩工伤索赔案得到了解决,但谢华的心却没有放轻松。“很多工伤事件让人感到很痛心,当事人虽然拿到了赔偿金,但身体上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也要增强安全意识。”谢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