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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9只获救野生鸟集中放飞

黑翅长腿鹬张开翅膀飞向水边

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李章法放飞白鹭

本报讯(文/图 记者 赵艳君)“快看,它飞起来了。”9月8日10时许,在莘县莘州水库野生鸟儿放飞现场,随着围观志愿者的一声惊呼,大家的目光被吸引到一只振翅飞向水边的长腿鹬身上,直到它的身影渐行渐远。当日,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县公安局首次联合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 打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野生鸟类放飞和“清网”志愿活动,包括云雀、画眉、白鹭、黑翅长腿鹬等在内的9只野生鸟相继在莘县徒骇河滨河广场、莘州水库重返蓝天,回归自然。

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柿子园派出所、莘州派出所的民警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共同见证了此次野生鸟类放飞仪式。

“真是太好了,咱们过中秋节,它们也能‘回家团圆’。”志愿者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引得大家都笑了。

近几年,莘县生态环境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到此停留、栖息,然而,一些因素容易给这些鸟儿带来意外伤害。比如,树枝导致其翅膀受伤、腿部骨折等。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为谋求蝇头小利,使用捕鸟网、捕鸟夹等工具非法滥捕乱猎野生动物。

“2021年6月,我们单位和吕飞宠物医院合作,建立了莘县首家野生动物救护站,目的是及时救助区域内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在活动现场,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苗国增介绍,莘县野生动物救护站的成立,有效保护了莘县的野生动物资源,标志着莘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数据显示,莘县野生动物救护站成立一年多来,共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长耳鸮、夜鹭、红隼、戴胜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白鹭、云雀、翠鸟、黑翅长腿鹬、斑鸠等各类野生动物共50余只。

因市民吕飞和寇喜军均在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活动现场,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两人颁发了“民间林长”聘书。随后,在徒骇河两岸,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及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积极向群众宣传讲解鸟类保护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传播护鸟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理念,并组织查找徒骇河两岸及周边是否有私自架设捕鸟网、捕鸟夹等违法现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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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警方给野生动物一个“家”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莘县公安局全面实施‘生态警务’,建立生态警长制度。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全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局面,对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等涉林犯罪,加大打击力度。”9月8日,在野生鸟类放飞和“清网”志愿活动现场,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李章法说。

今年以来,莘县警方先后侦破了“马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于某非法狩猎案”等5起刑事案件,查获并解救野生画眉鸟11只、云雀11只、壁虎200余只、青蛙制品97对。同时,还救助落难受伤的红隼、戴胜、翠鸟、白鹭等10余只,第一时间将他们送往莘县野生动物救护站,给了它们一个安全的“家”。

在今后工作中,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馆酒店进行排查,着重检查经营人员是否存在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野生动物特色菜招揽顾客等违法现象,对餐馆饭店的临时饲养区及冷库、保鲜柜进行重点检查,紧紧抓住打、防、管、控等重点环节,以强有力的措施,全方位营造严打严防攻势,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莘县警方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不参与非法猎捕、伤害、购买、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不非法经营、贩卖运输、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落难,可第一时间联系救助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让受伤动物及时得到专业救治。

2022-09-14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18482.html 1 莘县9只获救野生鸟集中放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