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文明的种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女子中队普法宣传进社区见闻
□ 岳殿举
“大家都知道,随地大小便、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等是不文明行为,按照《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除了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责令其当场清理外,还会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在城区道路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也是不文明行为,大家应当积极抵制……”10月12日下午,在东昌府区古楼街道文轩社区会议室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女子中队队员李慧芳在向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讲。当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每周三,城管宣”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呼吁社区居民养成文明习惯,共同参与创城工作。
为深入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向基层社区延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精心策划推出“每周三,城管宣”普法宣传活动,并专门抽调机关科室女员工成立了女子中队。女子中队在每周三抽出两小时时间深入社区普及法律知识、问计问需于民、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拉近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的距离,变“等上门”为“登上门”。
10月12日,女子中队前往文轩社区开展第一次普法宣传宣讲,现场为社区居民讲解《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社区居民武良森表示,他过去对《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了解不够多,听了宣讲,收获很多。今后要多学习,不仅自己做文明市民,也引导周边的人做文明市民。
“早晨起来散步时,经常遇到遛狗的市民,有的人比较自觉,带着小铲子,及时将狗的粪便打扫了,也有些人让狗随地大小便,别人劝也不听。听了宣讲,知道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区居民布女士深有感触地说,“就要大力宣传文明条例,让大家了解哪些行为是不文明的,都做文明市民。”
为加深社区居民对《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识,宣讲活动现场,女子中队还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就《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向现场群众提问,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大家踊跃回答问题。
在领取了有奖问答小奖品后,社区居民王文信表示,这样的文明行为宣传活动应多举行,通过宣传,让市民学法懂法,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升整个城市的文明水平。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聊城打造宜人宜居宜业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洪才说,“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将通过打造‘每周三,城管宣’普法宣传品牌,把普法宣传、文明宣讲送到市民身边,加深市民对文明行为习惯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其自觉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争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倡导者、践行者、宣传者。”
女子中队队长张林表示,社区居民对普法宣传工作非常认可、支持,充分体现了普法宣传进社区的必要性。下一步,她们将不断扩大“每周三,城管宣”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不仅要进社区,还要进商超、进学校、进机关单位。同时,积极探索普法宣传的方式,增强宣传的趣味性、生动性,让市民更易于接受,从而实现普法宣传社会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