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东阿征集“城市书房”选址线索
东阿县2022年文化惠民之城市书房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县征集“城市书房”选址线索。
建设要求
建设主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企业及个人利用国有或私有房屋,按照城市书房标准投资建设。
选址要求: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符合安全和卫生环保标准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水电网保障充足,有空调或暖气,设有公共卫生间或独立卫生间。
建设标准:藏书配置5000册以上,配备阅览座椅、书架、监控设施、网络、自助借还机、智能门禁等自助设备,实现与县图书馆总馆通借通还,防火设计符合相关规定。
运营管理
建设主体按照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投资建设,建成后,由市、县两级文旅部门逐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运营。城市书房的图书由市或县(市、区)文旅部门根据建筑面积配置。
对验收合格、挂牌运营的城市书房,根据面积大小,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实现正常运营后,每年由市、县两级文旅部门对城市书房运营状况进行复核,重点围绕公共效能发挥、运营开放时间、阅读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复核合格的,给予3万—5万元运营补贴;
达不到复核要求的,限期三个月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摘牌。
服务内容
城市书房应免费提供文献借阅服务,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并为读者获取各类文献提供帮助;
城市书房应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提供一般性咨询服务;
自主组织或配合市、县(市、区)图书馆开展讲座、沙龙、培训、展览等各种读书推广活动;
城市书房应设立醒目的引导标识和服务公告,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媒体等宣传推广书房服务。
申报主体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街道、社区、住宅小区、个人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向东阿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
地址:喜鹊广场图书馆大楼四楼407办公室
联系方式:3289125(周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