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程款要回来了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刘菲
“遇到问题,一定要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冲动。”11月21日,东阿县铜城街道的刘林(化名)说。
几年前,刘林承包了一项工程,工程款中有12万元一直没结清。由于双方彼此熟悉,加之对方信誓旦旦地承诺完工结账,刘林便在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后,对方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一直拖欠,刘林多次讨要未果。
刘林说:“每次讨要工程款,我都感觉被捉弄一番。”有时,刘林登门讨要,对方大门上锁,电话不通。偶尔找到了,对方也是花言巧语、搪塞推诿,刘林无可奈何。被逼得急了,对方实在躲不过就拿出几百或几千元钱应付一下。刘林说,工程款被拖欠,自己反而要忍气吞声,充满了无奈。
了解到这一事件后,“九顶艾”矛盾调解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调解。法律顾问杨艳辉说,拖欠工程款纠纷时有发生,有的发生口角,有的发生肢体冲突,有的对簿公堂,如不及时妥善调处,会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帮刘林讨回工程款,又妥善处理这一纠纷,杨艳辉和调解员付茂生多次找到矛盾双方,细心开导,耐心劝解。杨艳辉首先劝刘林冷静下来,不能冲动行事,要相信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之后,杨艳辉又和付茂生一起找到欠钱一方,让其换位思考,并为其讲解触犯法律的后果,把调解过程变成普法课堂。最终,欠钱一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违法,还给刘林在思想和经济上造成了伤害。他不仅照单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还向刘林诚恳地表达了歉意,这桩纠纷终于化解。
付茂生说:“不少纠纷的根源就是为了争口气,受情绪影响,当事人往往会作出冲动的举动,以致违法犯罪,最终追悔莫及。”
“九顶艾”调解工作室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为重点,利用各类普法平台和阵地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营造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打造普法通道,加强有针对性的普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坚持立足实际,引导辖区群众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开展法律“明白人”和“示范户”培训教育工作,整合平台资源,为群众学法用法服务。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见缝插针地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解答咨询,把法律知识和生动案例相结合,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