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经营场所要规范使用“场所码”
本报讯(记者 刘敏)“‘场所码’在疫情精准防控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类经营主体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也不得出现‘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的情况。”12月1日,在聊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王海峰表示,为切实发挥“场所码”哨点监测作用,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类经营场所应规范使用“场所码”。
“场所码”的推广使用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化、信息化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开展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的重要手段,通过扫“场所码”,可以减少公众在该场所与被赋黄码、红码等风险个体接触,降低疫情感染风险,保护公众健康,提升公众的安全感。通过扫码记录快速查找密接人员,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争取宝贵时间。
落实主体责任。各类经营场所主体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场所码”,要规范张贴、监督扫码、逐人验码,坚持“谁经营、谁负责”原则,餐饮饭店、市场商超、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乡村民宿等各类经营场所,必须提示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既定疫情防控分工职责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餐饮、市场、住宿、娱乐等经营场所扫码查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场所码”规范使用和“逢进必扫”。对拒不配合“场所码”使用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等措施。
市民进入各类经营场所,应当主动扫码、亮码,不得存在“逃避扫码查验”“拒不出示或虚假出示扫码结果”“赋码异常却不配合管理”等行为。对不听劝阻、不配合扫描“场所码”、健康码异常且不配合管理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引起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