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鹰受伤 警民合力施救
本报讯(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张金岗)冠县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进行普法宣传,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逐步增强。12月14日,贾镇丁庄村王顺旺将捡到的一只苍鹰交给贾镇派出所民警,使其得到及时救治。
当日下午,贾镇派出所接到王顺旺儿子的求助电话,称其父亲准备将一只“老鹰”上交派出所处理。接警后,所长薛凤武立即安排民警赶到王顺旺家中。民警看到,该野生鸟类体长约50厘米,背部呈棕黑色,体外无明显伤痕,但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佳。
据王顺旺介绍,他去收白菜时,发现这只身体虚弱的“老鹰”在菜地垄间挣扎,怎么也飞不起来。之前王顺旺常听民警说鸟类属于保护动物,不能私自处理,就赶紧让儿子报警。
为避免“老鹰”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民警用纸箱将其带回派出所观察救治,并及时上报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大队长杜彬确认,该野生鸟类为苍鹰。苍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中小型猛禽,主要以鼠类、野兔、雉类和其他小型鸟类为食。经检查,这只苍鹰除腿部轻微受伤外并无其他外伤,但不具备放飞条件。目前,这只苍鹰已被冠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送到专业机构进行救治,待其身体完全康复后将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群众在遇到有伤病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治或放生,应及时求助公安森警部门或派出所,由专业机构进行科学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