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法院远程宣判一起6人恶势力犯罪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希玉 朱鹏飞)2022年12月30日,高唐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倪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其他被告人按照其所参与实施的全部犯罪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至8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倪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房某某、赵某某、刘某、于某某、高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预谋地在高唐县域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9起、开设赌场3起、非法拘禁2起、故意伤害1起、聚众斗殴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