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警民联手救护两只“落难鹰”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1月16日,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王奉派出所联手当地群众,相继救护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一只送至莘县野生动物救助站,一只放归大自然。

1月16日下午4时许,柿子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郑庄村小学附近有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左翼明显受伤,蜷缩在角落无法飞翔,亟须救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确认这只猫头鹰的伤势。

随后,民警联系到当地森林救护站工作人员,并将其送至莘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

无独有偶。当日,王奉派出所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

1月16日,王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田地里发现一只体型较大、形似老鹰的动物。当时,它蜷缩在田边不会动弹,遂被村民带回家救治,经过精心照料,它已会飞。

随后,王奉派出所与当地林业局联系后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因其可以自行飞行,民警遂听从林业部门建议,将其带到空旷田地边,放归大自然。

2022-01-20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2595.html 1 莘县警民联手救护两只“落难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