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冠县新增11处监控设备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决定新增相关电子监控设备开展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冠县大队新增11处共33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1月16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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