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天行车这些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1月22日凌晨,我市迎来降雪天气,记者从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获悉,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因降雪而导致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不予进行处罚。其中包括,因路面湿滑导致越线停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因积雪覆盖交通标线导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无法识别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与此同时,在路面结冰融化前,聊城交警将对以下交通行为予以从严处罚。争道抢行、强行并线、加塞、连续横穿车道等危险交通行为,从严处罚;雨雪天气期间或路面结冰严重路段,通行车辆不服从值勤交警现场指挥的行为,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