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法律
不表态就代表放弃继承遗产吗?
唐老大有两个儿子,唐一和唐二,唐一的媳妇叫王二。
唐老大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一百万元的遗产和一纸遗嘱,说这钱留给唐一和王二。
唐老大的弟弟唐公平来主持分割。
他跑到唐一家里问他俩:“你爸这一百万元遗产,你们要不要?”
唐一两口子心想,按照遗嘱,遗产没有弟弟的份儿,说要,怕弟弟日后知道了不高兴,说不要,肯定不行。于是他俩哼哼唧唧没有明说。
他们觉得,反正遗嘱在那里摆着呢,他们说与不说没有什么区别,也别明说了,还得罪人。
两个月匆匆而过,唐公平把唐一两口子和唐二两口子都叫到老家,说:“今天咱们分遗产吧,但是没有王二的份儿啦。”
话音刚落,唐一不干了,“凭啥?爸说这一百万都给我们两口子啊。”
微剧点评
遗产有王二的份儿没?民法典规定,没有。
遗嘱中若把遗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对继承人来说叫继承;若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儿媳或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丧偶且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特殊情形下才享有继承权。所以,根据唐老大这个遗嘱,唐一属于继承,王二属于受遗赠,因为她不是法定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遗嘱里面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就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接受,就视为放弃。
所以,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几点要求:
第一,必须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开始前作弃权意思表示的,不产生放弃继承权的效果,而且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对价拒绝赡养。遗产分割后,遗产权属已经明确,再行放弃,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而非继承法上的放弃继承。
第二,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只能以明示且书面的方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在诉讼中,继承人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但受遗赠人放弃遗产份额,只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的事实之日起60日内沉默不语即可。
你看,同样是沉默不语,唐一还有继承权,而王二就没有了受遗赠权。遗嘱涉及王二的部分遗产因王二的默示弃权而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也就是再把剩下的五十万元,分给唐一唐二,每人二十五万元。
剧场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