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阶段性租房补贴
最低300元/月
本报讯(记者 鞠圣娇)4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确定补偿标准,每上调一级标准不低于50元/月。
新就业无房职工指的是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在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申请方式为: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递交申请材料。2021年1月1日后在市直、省属及以上驻聊用人单位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可以向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为了方便市民查询住房政策和办理相关业务,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聊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简明解读》,公布了《公租房保障、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定点服务机构名单》。青年市民可以从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查询住房保障政策,还可以登录“聊城市主城区青年首套住房申请平台”,办理购房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