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全上网、进中台、统一办”精神,根据《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就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开通“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符合办理异地贷款条件的申请职工,取消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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