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意执行化解邻里纠纷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张国栋
“谢谢法官,是你们的善意执行,才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现在我们两家又来往了,孩子也在一起玩耍啦,免了我们的后顾之忧。”7月28日,市民李阳(化名)握着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共同营造安定和睦的邻里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邻里间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时有发生。
李阳与张平(化名)系同村村民,李阳开办工厂,张平为其销售员,双方因货款发生纠纷,李阳一气之下,将张平起诉至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平在规定期限内赔偿李阳各项损失共计1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平并未履行赔偿义务,李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且矛盾已激化,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而且处理不当还会导致邻里关系继续恶化。为此,该院执行法官安抚李阳情绪的同时,积极查询被执行人张平的财产线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张平配偶名下有一套房产。因这套房产为张平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将此房产依法予以查封,并与张平沟通释法,告诫其不依法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该房产为被执行人张平给儿子准备的结婚房屋,如果强制执行,将不利于其孩子的婚姻幸福。该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析法理、讲情谊,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李阳让了一些权益,张平分期向李阳支付剩余全部案款。至此,这起历时半年的邻里纠纷圆满解决,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并注重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针对相邻关系类执行案件,巧妙融入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敬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