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解读——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究竟要走几步?
本报记者 刘亚杰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引起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8月16日,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新修订的《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日前正式实施。这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和谐、安全、规范地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去年底,全市加装电梯103部
记者了解到,2020年,我市出台《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规范。《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施行后,有力推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共加装电梯103部。鉴于其有效期截至2023年1月31日,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延续性,解决业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市对《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办法》。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不仅合理地调整了加装条件限制,将加装电梯的条件修订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有关法律规定完全一致,而且完善了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同时,新《办法》增加了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妥善解决问题。
新《办法》还加强了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依据有关规定,新《办法》将加装电梯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增加了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督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强化了加装电梯运营管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增加了电梯共有人,须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作为电梯运营使用单位管理电梯,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管理义务。
在财政补助方面,对符合新《办法》规定的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新《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
新《办法》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及相关政策咨询;市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社区协商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开工告知接收、安装监督检验及对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的监管等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加装电梯行为;市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做好加装电梯使用登记办理工作。
东昌府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推进、工作调度和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负责既有住宅已验收和未验收加装电梯的手续办理等组织实施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履行属地责任,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民主协商、矛盾化解、结果公示等工作。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电梯资金筹集
新《办法》明确,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若有地上储藏间、地上车库、起居功能的阁楼等结构层高度超过2米的应计为一层)3个条件。
此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增设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房屋专有部分面积的,应当征得该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还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加装电梯有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以及其他依法可用于加装电梯的资金等几种资金筹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