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一笑泯恩仇
本报记者 王军豪
“千两黄金万两银,不及父母养育恩。”这是付茂生对李家三兄弟说的一句话。“道理很简单,帮他们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他们之间的疙瘩自然就解开了。”8月27日,东阿县铜城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付茂生说。
5年前,李家三兄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老院里与老三一起生活。时间久了,老三常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母亲拌嘴。老大和老二知道后,便不问缘由地数落老三。
老三并不接受指责,顶撞道:“赡养老人,咱兄弟三个人人有份,为什么一直让老人住在我家?”老大反驳道:“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俺一分没少拿,也从不拖延,只是让老人住在你家而已。”老二说:“老房子给你了,咱娘住在你家是分家时定好的,你看看当年咱们签的文书。”
两三年来,兄弟三人互不相让,闹得不可开交。老人束手无策,村干部介入调解也于事无补。
无奈之下,村干部向街道调委会反映了此事,街道调委会指派付茂生参与调解。付茂生到村里走访,了解到老三一家人与老人同住一个院,他的儿子只能住偏房。如今,他的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少人上门说媒,但一看居住状况便没了下文。儿子的婚事成了老三的心头难,老三窝着一肚子火,借故发作,与母亲、哥哥之间产生了矛盾。
老二夫妻二人住一个院子,老人若去他们家住,生活起居更方便。老人也有此意,但因当年的约定,老人不便开口说,心里既纠结又痛苦。
付茂生劝说:“老人家,您别难受,如果您想去老二家住,可以让老三给老二一些补偿。”老人又犹豫:“行是行,可我张不开嘴呀。”
“您只要同意,不用您出面,这事包在我身上。”付茂生说。听到他的话,老人脸上有了笑意:“哎呀,那可好。”
随后,付茂生把兄弟三人逐个请到调解室,分别进行思想疏导:“母亲把你们抚养大,如今她年龄大了,你们三个不应该在这事上犯糊涂。你们都有自己的子女,理应在履行赡养义务上为子女作出榜样。法律上也有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付茂生苦口婆心地劝说,三兄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老二同意母亲去他家居住,老三向老二作出补偿,老大、老三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兄弟三人向付茂生表达了谢意。“你们三兄弟团结一心,照顾好老人,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看着一家人重归于好,付茂生非常高兴,还写了一首打油诗:遇事不解多沟通,世上最重是亲情;兄弟齐心携手行,孝亲敬老能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