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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待遇标准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合规费用报销100%

本报讯(记者 鞠圣娇)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合规费用报销100%;参保居民生育补助标准、生育津贴“不见面”“零跑腿”发放……9月15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聚焦民生实事 打造幸福两河明珠城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延解读了我市目前的生育保障待遇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提高职工生育医疗费保障待遇,切实降低育龄妇女生育成本。一是提高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待遇。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3%提高到100%。分娩期间引发合并症,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住院医疗费,并入本次住院费用,实现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分娩医疗费用个人零负担。二是优化了报销流程。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在参保职工分娩出院时与住院费用一并联网结算,无需单独报销,年度内最高可报销800元。三是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怀孕并发疾病,如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住院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报销。四是参保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1000元;做绝育、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五是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六是未就业女性,其配偶参加生育保险的,也可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截至2023年8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约59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4566人次,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约1.27亿元,其中18361人次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出3095万元;6205人次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基金支出9612万元。

在参保居民生育补助标准方面,自2023年7月1日起,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之前的顺产600元、剖宫产800元的定额补助,统一提高到一孩10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截至8月底,我市已有10954人享受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医保基金支出1069.13万元。

此外,我市自今年4月起,全面推行承诺制领取生育津贴,实行生育津贴“不见面”“零跑腿”发放。参保职工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时,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生育信息,医保经办机构联网发放生育津贴,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参保人少跑路,彻底解决参保人生育津贴申领材料多、报销时间长等问题,实现足不出户、“零手续”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此项业务自今年4月份开展以来,已惠及参保女职工1366人,支付生育津贴约2235万元。

2023-09-18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合规费用报销100%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38943.html 1 我市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待遇标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