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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5亿元贴息贷款助退役军人创业

本报讯(记者 张晨)9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快享”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文介绍了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贷款1548笔,发放金额3.5亿元,贴息906.3万元。”李祥文说,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金政策效益,更好地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工作,我市对本市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但创业资金有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扶持,对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

哪些退役军人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扶持贷款?如何申请?李祥文也进行了介绍。

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条件为:户籍地或安置地在本省且在本市自主创业,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但缺少启动资金;诚实守信,无金融机构禁止的贷款失信行为;个人自筹创业启动资金不低于创业项目投资总额的30%,且具备场地、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具备一定创业基础。

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条件为:户籍地或安置地在本省的退役军人在我市自主创办初创小微企业(注册登记3年内);退役军人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实际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企业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无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无金融机构禁止的贷款失信行为。

退役军人申请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向创业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并提供身份材料、创业材料、税费材料、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查,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复审和审批,审批通过后,材料交经办银行,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创业、资信等情况进行贷款审批及发放。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办银行提供的贷款审批材料、本金利息还清记录等资料后,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退役军人无需提交贴息申请。

2023-09-27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39537.html 1 我市3.5亿元贴息贷款助退役军人创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