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空抛砖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真是很过分!为了发泄情绪,他多次从5楼向下抛砖头,虽然没有酿成大事故,但小区居民都非常担心,必须尽快还大家一个安全、安静的生活环境。”10月17日,谈及刚刚办结的一起高空抛物案,齐麟难掩气愤。

齐麟是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新区派出所的民警。两天前,他和同事快速侦破一起高空抛物案,嫌疑人高槐(化名)被刑事拘留。

10月15日8时许,新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的报警电话,称在兴华西路一家属院内,有一情绪激动的男子从5楼向下扔砖头、花盆,扰乱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齐麟和陈峰分别带领一组队员,迅速赶往事发小区。到达现场后,民辅警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搜寻嫌疑人。此时,有知情者表示,嫌疑人刚刚下楼,不知去向。

民辅警判断嫌疑人尚未走远,立即兵分两路,在小区内寻找。最终,他们在小区的一个角落找到了嫌疑人,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经查实,今年50岁的高槐,此前因故和他人发生争执,之后一直心怀不满,在明知高空抛物可能给别人带来伤害的情况下,他依然选择用此举泄愤,给其他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其实,从10月14日中午开始,饮酒后的高槐就多次从自己的住所向下扔砖头等杂物,但当时并未有人报警。直到10月15日早上,高槐再次从5楼向下扔砖头,邻居受到惊吓,方才报警求助。”齐麟说,10月15日当天,他们查实所有事实并固定证据后,立即对嫌疑人高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公共秩序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把钥匙、一个烟头、一袋垃圾……这些生活物品如果从高楼抛下,很可能会变成伤人“利器”。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作为新罪名单独入刑。今后,我们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以及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更多人明白高空抛物不仅害人还会害己。”齐麟表示,该案中,嫌疑人高槐因与他人发生矛盾,从5楼向下扔砖头等物品,引发居民恐慌,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警同时提醒市民,高空抛物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引发重大事故,市民要引以为戒,自觉加强道德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2023-10-19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0220.html 1 男子高空抛砖被刑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