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我市首笔业务办结

本报讯(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崔维鹏)10月7日,在东阿公积金服务大厅联办窗口,市民王培根和妻子在一站式服务专员的协助下,按照多子女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提升、首付比例降低、抵押物价值评估等条件综合测算,如愿获得57.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顺利办理了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此例业务系我市最近调整公积金政策后,完成的第一笔贷款业务。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自10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内容包括提升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政策支持范围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二是增加新市民、青年人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现行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方式。政策调整后,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可按月全额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支付房租,职工家庭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提取方式。

三是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此次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减轻了购房群众负担。

2023-10-10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0614.html 1 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我市首笔业务办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