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
张山跟林清是情侣,谈了七年就是不结婚。
张山他妈暗中观察,发现张山好像不喜欢女人,跟林清谈恋爱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张山的表弟叫张峻,跟张山长得非常像,也是大脑门、豁嘴。
张山他妈看出来林清特别喜欢张山,于是某天下午,就跟林清商量,她说:“你俩谈了这么多年了,干脆领证吧。张山在外地回不来,让张峻带着张山的身份证、户口簿跟你去一趟民政局,把证领回来。”
林清一听,很开心。她跟张山在一起这么多年,张山一直对她彬彬有礼,还把工资卡交给她,她愿意嫁。
当天,张峻带着张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跟林清领结婚证去了。
证领回来后,林清心里又高兴又忐忑。
两个月后,张山出差回来,林清掏出结婚证,说:“给你一个惊喜。”
张山疑惑地看了看结婚证,脸上没有一丝惊喜,说:“这不算数。”
林清听到这句话,不敢相信地问道:“什么意思?什么叫不算数?难道你真的不想跟我结婚?”
张山隐忍的表情中透着一丝厌恶,沉默了半晌,说:“你跟别人领了结婚证,让我心甘情愿接盘?再说了,你为什么跟我在一起,难道不是图我的钱吗?”
这一句话把林清的心捣得稀碎,七年换一句“图钱”,她泪眼婆娑,悔不当初。
微剧点评
张山与林清的婚姻是否有效?民法典说,无效。
结婚的实质要件之一就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缔结婚姻,而婚姻登记仅仅是结婚的形式要件,它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是把当事人结婚的意思表示通过登记的方式公之于众。
对于一方未亲自到场登记、由他人代理的婚姻效力,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明知他人代理自己进行结婚登记,但对此不持异议。此种情况下,虽然本人未亲自到场登记,但公开以配偶身份生活、凭结婚证办理准生证或申报子女户口等,表明双方缔结婚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此种情况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并且完成了结婚的形式要件,所以这种婚姻有效,其登记瑕疵不足以影响婚姻效力。
二是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结婚,被他人冒名顶替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不仅严重违反结婚程序,也违背了当事人的结婚意志。如果被冒名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结婚登记,应当得到支持。那对于张山而言,这种“被结婚”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本剧场中,张山“被结婚”,属于婚姻登记程序违法,他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
剧场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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