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是投资?

张三想干点小买卖,他瞅准黄河堤坝上的滩涂,便跟李四商量:“咱俩整个一本万利的营生怎么样?黄河岸边有一片树林子,咱买点儿树在那里种上,有土有水,还不用施肥,坐等着收钱。”

李四听后心动了。他俩商量了半天,决定张三牵头,李四投资。

想法很好,现实却很残酷。黄河滩涂退林,不让随意种树,赔了。

李四不干了,找到张三,说:“之前我转给你钱的时候,你给我写了一张收据,我得拿着这个告你。”

张三一想,完喽,那会儿李四将钱直接转给了他,他确实写了张“收到条”,条上写着“今收到李四15万元款项”。

微剧点评

根据这个“收到条”是不是能直接推定15万元是欠款?答案是,非也。

现实中,借条、欠条等因其内容直观明了,可以大大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常被用作民间借贷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结算的证据。但当事人因民间借贷之外的其他原因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如买卖、承揽、股权转债权、合伙纠纷、损害赔偿、精神损失等,以民间借贷的形式来确认的,而后原告再以此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对方偿还其借款,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本案中,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提起诉讼,并提供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即已初步完成了证明双方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被告不认可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而对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的,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该案并非民间借贷案件,而是买卖、合伙、承揽合同或其他纠纷。此时,为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而非按照民间借贷关系审理。

本案中,李四拿着收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张三偿还本息,已经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张三想要反驳,可以提供微信聊天等电子证据,比如张三与李四在收据出具前就如何买树种树等话题协商讨论的聊天记录,以此来证明两人之间的款项往来是基于共同的合作投资,而不是民间借贷。此时,人民法院综合双方主张和全案证据后认定,实际上双方不是普通的借款合同关系而系合伙关系。至此,张三无须返还李四的投资款并无须支付利息,“投资失败”的损失应由两人共担。

剧场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4-03-08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6771.html 1 借钱还是投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