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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首批“房票”房源九成完成安置

安置总金额1.42亿元

本报讯(记者 苑莘)3月22日,记者从莘县了解到,今年1月16日莘县开始实施“房票”政策,截至3月21日,首批进入“房票”安置的177套房源,169套达成安置意向,意向率达95%,其中162套已完成安置,安置率达91%,安置“房票”总金额1.42亿元。为解除房产企业的后顾之忧,3月11日,莘县财政兑付了莘县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房票”3047万元,实现了“房票”安置全链条贯通。

3月18日上午,莘县城区居民刘凯的微信不时弹出信息,“选房了吗?”“有合适的房子吗?”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忙着挑选安置房,虽然忙碌但很开心。今年,该县以让利安置群众为目标,以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为关键,加强统筹谋划,立足房地产业发展实际,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推出了“房票”安置政策,努力在减库存与增房源上做好平衡,实现以一策带百业,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政府、安置群众、房产企业三方共赢。

莘县出台《莘县老城区征收改造项目结算凭证安置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由县政府主导,住建、资规、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房票”安置工作机制,定期研判“房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房票”实施细则,确保“房票”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专班负责运行。制定“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建立“房票”安置交易平台,抽调专人负责“房票”安置工作,实现“房票”申领、结算、兑付便捷高效运行。县政府多次召开房产企业“房票”安置座谈会,积极筹措一年内能交付的房源。安置群众选择使用“房票”安置的,实行区位价,原征迁补偿价格不足区位价的部分,由县财政补贴;通过“房票”安置的房源,按“房票”面值的5%给予补贴,实现安置群众、房产企业双受益。

围绕确保安置群众对“房票”安置房源的满意度,莘县制定“看、定、领、签、结”安置流程。有“房票”安置意向的安置群众先到平台看入库房源,再到房源所在售楼处实地定房源,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到平台领“房票”,持“房票”与房产企业签购房合同,用已网签备案合同与平台结剩余“房票”面值及临时安置费。通过实施该项政策,莘县拓宽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渠道,被安置群众可以自由选择中意的商品住房,解除了产权调换中长期所面临的房源紧张、户型地段局限、焦急等待新房等诸多烦恼。“我已经联系了装修公司,马上就可以住进新房了。”当日,刘凯选到了心仪的房子,他对“房票”政策的出台赞不绝口。

2024-03-25 安置总金额1.42亿元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7549.html 1 莘县首批“房票”房源九成完成安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