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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群众的“护薪人”

本报记者 马永伟

“幸亏有你们帮助,我们几个人才能拿回这些钱,太感谢你们了。”3月23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8名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喜不自胜,连声向高唐县司法局杨屯司法所的调解员们表达感谢。

这件事还得从2月份的一天说起。

2月25日,高唐县司法局杨屯司法所调解室来了8名外地农民工,他们用并不流利的普通话诉说着自己拿不到工钱的烦恼与窘迫。本着事不解决“背包不放”的原则,杨屯司法所所长刘勇会同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忠才、周美胜立即着手调查。

经调查了解,涉本宗劳资纠纷案件的农民工共计8人,均为四川群众,他们2023年来到高唐打工,在某企业从事服装分拣工作(小时工)。后来,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按时发放给工人工资,企业负责人多次承诺付款期限,可付款期限到了,8人却没收到钱,导致他们没钱回家过年,被迫在工厂内居住。春节过后,他们多次向该企业负责人讨要工资,但每次都无果而终。

了解情况后,杨屯司法所调解员迅速为这8名农民工制定了调解方案。在做好安抚工作的同时,调解员逐一核对8人的身份信息、工资及欠薪证据,多次赶往该企业调查核实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

经过耐心劝说、政策攻心、法律讲解等工作,调解员最终取得该企业负责人的支持和配合,8名四川农民工也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近年来,高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助力农民工合理维权。2023年以来,高唐县司法局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900余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3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510余万元。

“群众满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在法治护航劳动关系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履职办案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当好群众的‘护薪人’,让企业和群众在身边小案中感受法治温度,为推动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高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启静说。

2024-03-25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7553.html 1 当好群众的“护薪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