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的善意不应被辜负
□ 张英东
近日,山西长治上党区,一起遗失手机归还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郭女士的父亲捡到一部苹果手机后主动归还失主,不料却遭失主方质疑,称手机壳内原有的200元现金不翼而飞,要求赔偿。虽然在警方的调解下,失主方放弃了赔偿要求并拿回了手机,但这件事情的影响和讨论并未就此结束。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普遍倡导的道德规范,一直被广泛赞颂和弘扬。拾金不昧的行为不应被无端猜忌,拾金不昧的善意不应被轻易辜负。这起事件的背后,不仅有道德和法律层面的问题,更触及了社会诚信和人际关系的深层次议题。
信任,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尤其在涉及财物丢失与归还的情境下,失主对拾金不昧者的基本信任尤为重要。该事件中,失主方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推测便怀疑郭先生拿走现金,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对他人的基本尊重,也暴露出社会信任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对鼓励社会成员积极行善、维护社会诚信环境构成了潜在威胁。
从法律层面来说,该事件涉及举证责任分配与事实推定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存在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此案中,失主方声称手机壳内有200元现金并丢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尽管失主方表示不再追究现金问题,并向郭先生道歉,但事件的余波依然值得我们深思。从长远看,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拾金不昧者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保护。可通过立法鼓励失主对拾金不昧者表达适当感谢,如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失主应当支付合理的寻物费用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以激励更多人愿意主动归还捡拾到的财物。同时,还可建立健全失物招领机制,简化归还程序,减少拾金不昧者在归还过程中遇到的风险。
唯天下至诚,为能化。我们唯有坚持法律与道德并重,制度与舆论齐力,才能有效守护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鼓励更多人秉持诚信,敢于行善,共同构建一个充满信任、公正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