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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希玉 李言辉)4月16日,莘县人民法院古云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据悉,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白某某与康某某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因种种原因,白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与丈夫康某某离婚。庭审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孙秀丽了解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现均由爷爷、奶奶帮忙照顾,原、被告均对其照顾陪伴较少。办案法官认为,两个未成年子女目前正需要父母的陪伴和教育,父母应给予其更多关爱,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出台后,该院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规定向当事人双方发送书面《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并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表示,无论婚姻如何变化,今后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给予婚生子女更多关心与关爱,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的发出,能进一步引导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提升责任意识,充分给予未成年子女关心与关爱,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深入开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4-04-19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9012.html 1 聊城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