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肾
大傻又不见了。
齐老汉愤愤地说:“这次找到他揍他一顿,省得他总跑出去。”
齐老汉有两个儿子,老大出生时,整天笑嘻嘻的,挺招人稀罕。可一直到五岁,老大不会说话,也不会吃饭,只会笑。齐老汉这才发觉,老大是个傻孩子。
小儿子齐成格外聪明,上了重点大学。可天有不测风云,齐成大三时查出肾有问题,医生说换肾是最好的办法。
齐家家族里,只要能动的,都去医院体检了,只有大傻配型成功。
大傻知道后非常开心,他围着弟弟的病床转了好几圈,一直拽着弟弟,嘴里咿咿呀呀。齐成知道,大哥是在告诉他:“别害怕,有希望啦。”
一家人还没高兴两天,医生又说了,大傻是智力障碍者,不能捐肾。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
齐成的身体越来越差。齐老汉在医院日夜陪着小儿子,心力交瘁。
齐老汉的老婆在家照看大傻。齐成生病住院后,大傻懂事很多,每天都守在家里。可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大傻总往外跑,他妈一找就是一天。
这天,大傻又跑出去了,齐老汉非常生气。族里人找了一天也没找到,选择了报警。
第三天,派出所的人打来电话,说找到大傻了,称大傻跑到了镇上,看到汽车就往上撞,吓得几个司机紧急刹车,差点出车祸。
齐老汉赶到派出所时,看到一位车主正破口大骂:“你还想碰瓷?你想挣钱,出去干活啊,祸害别人干嘛!你这傻命能值几个钱?”
齐老汉的火噌一下就上来了。小儿子在医院天天熬着他,大傻还不消停,只知道闯祸。
以往,大傻惹了事,齐老汉没打过他。可这次,齐老汉踹了大傻一脚,大傻摔倒在地,齐老汉骑在大傻身上,脱了鞋就往他屁股上抽:“让你记不住,让你记不住,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还到处闯祸,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让你这个讨债的折腾我啊!”大傻躲着他爹的鞋底,嘴里嘟囔着:“死,死。”
这话仿佛挑衅一般,气得齐老汉下手更狠了。
派出所民警和车主都看不下去了,合力把齐老汉拉了起来。车主说:“大爷,你别打了,我不追究了。你就是打死他,他也记不住。”
齐老汉泄了气,他一脸茫然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大傻见他爹不动弹了,从地上爬起来,小心地凑到齐老汉跟前,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死,死,死了给弟换肾……”
微剧点评
大傻能否给弟弟捐肾?民法典说,不能。
器官捐献分为生前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后器官捐献。
生前活体器官捐献是指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决定把自己的器官移植到他人体内。生前活体器官捐献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捐献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行。2.意思表示真实自由,未受欺诈、胁迫,而且随时都能反悔。3.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确定不会造成捐献者身体重大损害。4.活体器官的接受者仅限于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捐献活体器官。
死后器官捐献包括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基于个人自由真实的意愿填写《志愿登记表》、走完捐献流程或者留有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愿意死后将遗体捐献。第二种是,自然人生前未作任何表示,死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同意捐献。这种捐献主要有三点需要注意:1.这种情况下,捐献者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受限制。2.我国现在实行捐献者与接受者之间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3.需要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全体一致同意,一个不同意都不行。比如丈夫去世后,妻子同意捐献,但是公婆不同意捐献,那也不行。
剧场中,大傻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捐献”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作为大傻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代理大傻作出捐肾的决定,因为监护人不能作出对被监护人不利的行为。如果大傻去世,那么只要大傻的父母同意,就可以将其器官捐献。
剧场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